中国居民境外企业是什么? 据《关于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认定为居民企业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2号文)的规定,境外中资控股企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判定其为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居民企业: 1. 企业负责实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运作的高层管理人员及其高层管理部门履行职责的场所主要位于境内; 2. 企业的财务决策(如借款、放款、融资、财务风险管理等)和人事决策(如任命、解聘和薪酬等)由位于境内的机构或人员决定,或需要得到位于境内的机构或人员批准; 3. 企业的主要财产、会计账簿、公司印章、董事会和股东会议纪要档案等位于或存放于境内; 4. 企业1/2(含1/2)以上有投票权的董事或高层管理人员经常居住于境内; 5. 对于实际管理机构的判断,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被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的税务影响 1. 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 2. 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从其他中国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中国企业所得税。(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除外); 3. 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的投资者从该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应当征收企业所得税。该权益性投资收益中符合现行税法免税规定的,可作为收益人的免税收入; 4. 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被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后成为双重居民身份的,按照中国与相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税收协定(或安排)的规定执行。
境外公司管理 企业可以根据上述的几条标准,初步判断投资人或企业名下的境外公司是否属于中国居民企业。海外公司运营的时候,妥善存放公司账簿、印章,保留管理层的决策记录,注意企业所有人的出入境管理等。 对中国居民企业的判定,其中涉及许多专业定义,对这方面有疑问的投资人可以咨询专业出海机构,看是否需要优化公司架构或提升公司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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